激化,发生极端事件。刑事审判要突出搞好综合治理,继续贯彻“严打”方针,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与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民事审判要突出搞好化解矛盾,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不仅要正确适用法律,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更重要的是要尽可能做到定纷止争,力争“案结事了”。行政审判要突出搞好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既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有力促进依法行政。
3、以及时有效地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不断推进执行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及时有效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寻找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的突破口,扭转执行工作被动局面。深入推进公开透明执行工作制度,避免当事人合理怀疑,建立执行结案率、实体执结率、标的到位率相结合的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力。
4、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做好涉诉信访稳定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把化解和处理涉法上诉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坚持矛盾化解和防范两手抓,落实责任制,在案件处理上要努力把工作做深做透,抓牢抓细,打“主动仗”,确保从源头上减少冲突对抗,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滋生的可能性。
5、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院工作指导方针,强化宗旨观念,构建审判贴近群众的司法为民机制,在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推行便民措施。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文化差异,依法适度行使职权,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法官释明权的行使,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加强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实行速裁方式,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按“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审结合”的原则,将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法官调解、调解员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尽量通过调解方式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
6、立足于法院长远发展,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基础。积极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建立司法规范长效机制,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落实要求、强化监督,将我院的各种司法活动纳入到规范化轨道,确保司法权正确有效行使。以新大楼建成投入使用为起点,向科技要质量、要效率、要效果。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依靠科技挖掘审判资源、依靠科技强化审判能力、依靠科技开创一流的工作。在完善硬件建设的同时推进软件建设,提升网络化,自动化标准,增强办公科技含量,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搭建起一流的平台。要同步提升法院整体形象,树立新风貌,培养新精神,营造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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