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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用书、教辅资料征订原则,规范教学用书征订渠道,保证教学用书征订使用规范有序,杜绝非法出版物进入校园。 (七)双柏县“普实”工作于1999年通过省教育厅验收,验收后我们加强实验教学管理和实验教学研究。2001年至2004年通过省、州复查合格。农村勤工俭学开展面为95%;总收入56万元,生均收入比上年增长6元;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肉菜自给率为65%以上。 (八)制定了《双柏县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成立县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职业高中招生180人,完成计划数的90%;有骨干专业2个、学科带头人2名。中等职业学校参加职高高考上线及就业率为90%。开展职业培训383人。形成了以县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为龙头,乡镇、村成人技术学校为主要阵地的较为完整的职成教育体系网络。 (九)年内扫除文盲45人;完成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1622人次;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163人次,向城镇非农产业转移劳动力189人。 四、师资队伍建设 (一)建立以县为单位的中小学教师数据库。自2000年以来,我县各学校中小学教师基本情况已实行用数据库进行管理,每个教职工的年龄、族别、工作时间、学历、职称等都已作了录入,凡人员有变动或个人的基本情况有变动,就及时进行修改。数据库的建立,可随时掌握学校教职工的基本情况,和各学校人员分配情况,为领导做决策、材料的上报、分析提供祥实、可靠的依据。 (二)完成中小学校教师编制核定工作。2004年,双柏县编办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核定全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楚政办通〔2004〕17号)文件规定的编制标准,以各学校基本情况为依据,对全县24个核算单位进行了核编,并下发了《关于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双编发〔2004〕17号)文件,共核定我县教职工编制总数1595名,其中中学核定编制670名,小学核定编制925名。2005年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数进行管理,凡超编的学校,一是辞退代课教师;二是不再分配新教师;三是教职工只能调出,不能调入。 (三)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需要补充合格教师。教师资格认定。认真宣传和组织教师学习《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面向社会宣传工作在县城和乡(镇)主要街道粘贴有关宣传材料。切实把握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对象、标准、条件、程序、方法等要求,依法认定教师资格。目前有98%的教师已持教师资格证上岗。教师补充。一是为加快高中发展步伐,确保我县教育重点,2005年经双柏县人民政府批准,双柏一中在省内师范类高等院校考核、引进本科毕业生12人。整个引进工作组织严密,程序、内容公开,结果进行公示。二是根据双柏县人民政府200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文件精神,乡(镇)初级中学接收本科生8人。把好教师“入口关”,2005年新补充的20位教师均学历合格,且具有教师资格证。 (四)坚决清退不合格教师,没有无证上岗现象。2004年,经双柏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双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考录用了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有54人分配到教育系统就业,虽然都对他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但在这些人员中有少数非师范类毕业生,这部分非师范类毕业生暂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还不能达到持证上岗。2005年,新教师补充后,我县对代课教师进行清理,经考核,对不合格的代课教师给予辞退,现补充到教学岗位的代课教师都具有中师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 (五)促进城镇、坝区与山区教师流动,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聘任制有新的突破。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的步伐,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培养和造就大批骨干教师脱颖而出,加快高中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确保我县教育重点,促进和加快全县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县城学校补充教师乡镇中学公开招考,2005年通过公开招考,调入教师17人,整个招考工作组织严密,程序、内容公开,结果进行公示。乡(镇)中心学校教师流动。严格编制管理,在有编制的条件下,一是乡(镇)之间的教师调动,个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乡(镇)中心学校签署意见,报教育党委会议决定;二是乡(镇)内从小学调入中学和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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